沈阳音乐学院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方案共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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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原则
㈠坚持以“高标准”对考生的艺术实践和艺术创作能力、专业知识与理论、创新素质进行综合考查,保证录取生源的“高质量”。33623 037
㈡坚持按需招生,统筹我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日益迫切的需要,兼顾不同专业方向教育教学、艺术创作与实践、艺术理论创新的具体目标,通过生源结构的调控优化专业结构,积极促进我院研究生教育健康协调地发展。kaoyantj
㈢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同济
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完善不拘一格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机制。
同济
二、拟录取计划
㈠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
㈡各研究方向计划
根据录取原则、目前各研究方向研究生培养的情况和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需要,初步拟定以下各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同济大学四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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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200092 |
拟招生人数网络督察 |
专业方向kaoyang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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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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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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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民间音乐理论共 |
5336 26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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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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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社会学 |
6 |
钢琴演奏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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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8 |
流行音乐演唱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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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演唱 |
22 |
钢琴伴奏艺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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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声乐演唱 |
4 |
歌舞表演艺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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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工艺 |
1 |
总 计 |
80 |
㈢完成计划的要求
⒈各专业方向:
各专业方向按上述计划数录取,不得超过规定人数。
如不能完成上述计划,余下的人数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向其它专业方向调剂。
⒉每位导师:
①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的全日制研究生以6人为限(不含答辩通过者)。因此,06年新生录取后超过此限度的导师,可将新生向同专业方向其他导师调剂。
②调剂须经研究生招生办与导师、考生共同协商,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统一调剂。
③如有一名以上需向外调剂的考生,应按专业
复试成绩由高向低依序调出。
④新生录取须对应导师的课题,如录取的人数超过导师所报的课题,其导师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完成课题的补报。
⑤超过在校人数限度的导师,不再列入下一年的招生简章。
三、录取
㈠录取类别
⒈考生的报考类别分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其中定向、非定向为国家计划招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为国家计划外招生。
⒉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须与我院签订协议,未签协议者,将不予录取。
⒊按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的研究生达到毕业标准通过学位答辩,将颁发统一的毕业文证书和学位证书。
㈡录取的最低分数要求
政治理论 47 外国语 47
业务课一 90 业务课二 90
初试总分 320 专业复试 80
㈢录取
⒈合格生录取
达到上述最低分数要求者为合格生。合格生录取的办法如下:
⑴合格生中含国家计划内和计划外两部分生源。因此首先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排序录取;
⑵如国家计划未能完成,再从填报计划外志愿的考生中进行补录。补录的办法是: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由高向低依序录取直至完成国家计划。
⒉降段录取
没有达到最低分数要求者需降段录取,其原则与办法如下:
⑴降段录取的原则
①仅在统考科目(政治理论、外语)中的一门未能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而其它科目全部达到教育部和我院《200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要求的分数者方可降段录取。
②合格生录取后达不到应录取计划数的专业方向,并且有符合降段录取标准的非合格生,可降段录取。
⑵降段录取的办法
①降段录取以统考科目(政治理论或外语)中未能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成绩排序,由高向低依次录取。
②全部按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录取。
③未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协议者,将不予录取。
四、其它
㈠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最终解释。
㈡本方案由公布之时生效。
㈢公示期一周,招生投诉电话:
沈阳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02423892833
辽 宁 省 招 考 办 02486981076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考办
2006年6月26日
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请登陆沈阳音乐学院网站查询.网址:www.sycm.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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